2024年3月5日,國務院總理李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加快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制定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標準指引。著力推動產權保護、市場準入、公平競爭、社會信用等方面制度規則統一。”那么,社會信用制度建設與市場公平競爭環境建設存在什么關聯?相關方面制度規則統一有何好處?
針對相關問題,西南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唐瑩接受本網采訪時表示,未來伴隨著社會信用制度體系不斷完善,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加快推進,市場監管相關制度規則將迎來統一,企業營商環境將得到顯著優化,激發經濟高質量發展新動能。
以下是唐瑩訪談內容:
自2014年以來,我國已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社會信用制度體系,各地都在持續建設完善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信息類別,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深入人心,營商環境得到顯著改善。近年來,伴隨著一系列中央重磅文件的出臺,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制度建設已邁入了高質量發展階段,還需要結合發展實際進一步完善。
信用監管是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相結合的產物,已成為我國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手段,有助于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氛圍。在全國統一大市場的背景下,破除地方保護,實現五個“統一”,建設高效規范、公平競爭、充分開放的統一大市場是最終目標。從實踐來看,目前依然存在隱性壁壘等地方保護行為。其中,地方市場間隱性壁壘也包含部分與社會信用制度建設有關的內容。如各地企業信用評價尚未統一,部分地區利用地方標準實施妨礙商品要素自由流通,地方保護、市場分割等。
相關制度規則的統一,不僅可以打破隱性壁壘,提升信用監管效率,還有助于推動形成公平競爭環境。此次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指出“專項治理地方保護、市場分割、招商引資不當競爭等突出問題。”“堅持依法監管,嚴格落實監管責任,提升監管精準性和有效性,堅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羅文表示,今年將進一步完善公平競爭制度規則,深入開展市場分割、地方保護突出問題的專項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