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省高院召開新聞發布會,向社會通報了全省打擊拒執犯罪情況。截至目前,山西全省法院先后將17.59萬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黑名單”,并對其中的15.99萬名“老賴”限制消費、對其中約4000人實施司法拘留和罰款。
拒執罪全稱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嚴重的行為。拒執犯罪作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最嚴重的表現形式,不僅使生效法律文書成為“一紙空文”,造成債權人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實現,而且嚴重侵蝕社會誠信體系。
在基本解決執行難活動中,山西全省各級法院采取多種強制措施,著力打擊規避執行和惡意逃債行為。今年1月至10月,全省新收執行案件11.2萬余件,同比增長26.9%;已結案件9.6萬余件,同比增長41.8%。
據介紹,決勝基本解決執行難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山西全省各級法院先后司法拘留“老賴”3894人,罰款158人,對15.99萬名被執行人發布限制消費令,將17.59萬名被執行人納入失信“黑名單”,移送拒執犯罪581案,當事人提起自訴95案,已宣判構成拒執犯罪164案。